南通市围棋协会
5段棋手星级管理办法(试行)
第一条 为鼓励已经持有5段证书的棋手继续训练,提高竞技水平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所有已经获得业余5段证书的棋手,均可参加我协会组织的5段加星赛,获得星级,星级最高以三星为限。
第三条 凡我协会组织的个人赛、团体赛、联赛等活动,未满十八周岁的少儿棋手报名参加者,须满足该赛事对少儿棋手段位及星级的要求,不达要求者,不得报名参赛。
第四条 协会对获得星级的棋手实行登记管理,并颁发证书。
第五条 协会每年组织三次由5段棋手参加的星级赛,两次与段级位赛同时进行,一次单独进行。
第六条 协会组织的首次5段星级赛,以报名参赛人数的前30%获得5段1星等级。后续的加星赛均以参赛同组人数的15%获得星级。
第七条 已经获得星等级的棋手,以后继续参加加星比赛时,与无星级棋手同场比赛,但名次与同星级棋手单独计算,同组前15%获得加星。
第八条 本地区其他类似组织进行类似活动,所颁发的等级,我协会不予认可。
第九条 为鼓励高水平成人爱好者参加星级赛,对十八岁以上5段棋手,不收参赛报名费。
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南通市围棋协会。从2017年1月1日起试行。